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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(2025-2035年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发布时间:2026-01-27 11:25 来源: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
根据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规定和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对《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(2025-2035年)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:

一、规划名称及概要

规划名称: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(2025-2035年)

规划范围:规划分为8个片区9个区块,包括松树坪片区、头道水片区、耿家坪片区、七里坪片区(含2个区块)、三河村片区、谢家坝片区、白杨坪片区,总规划面积12.95平方千米。

规划产业:富硒加工产业、电子信息产业、装备制造产业、生命健康产业、涉硒服务产业、新能源产业与精细化工产业。

规划期限:2025-2035年。

二、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(一)委托单位: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
(二)联系人:崔爽

(三)联系电话:18371826126

(四)通讯地址: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8楼
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机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(一)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
(二)联系人:王工

(三)联系电话:027-87336460

(四)电子邮箱:3338189926@qq.com

(五)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(一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
1.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;

2.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;

3.落实评价人员、调研、资料、踏勘现场;

4.环境现状监测、区域污染源分析、模式计算;

5.根据工作特征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,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,给出结论;

6.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;

7.根据评审意见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,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;

(二)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

1.规划方案与规划分析;

2.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;

3.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;

4.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

5.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

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;

7.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;

8.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;

9.公众参与与会商意见处理;

10.评价结论。

五、公众意见征集

如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,可通过下方链接下载《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(2025-2035年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并填写完整,提出您的宝贵建议。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A9PApOGFN-r9a-JirSl8g?pwd=jm7v,提取码: jm7v

您可在意见表中如实反馈如下信息(也可自行决定反馈内容):

1.对园区规划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度

2.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

3.从环保角度考虑,提出该规划整体的环保措施要求

4.有关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

5.您对区域建设持何种态度

六、公众意见征集

可通过来电、来函、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。

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:

1.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;

2.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(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)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;

3.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,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。

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,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,告知是否予以采纳,并说明原因。

七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
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。


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   

2026年1月27日